2月13日,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》发布,这是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“三农”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。文件指出,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,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。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,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、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,守好“三农”基本盘至关重要、不容有失。其中专门提出,要稳定完善帮扶政策,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。
产业生机勃发、环境优美宜居、乡风淳厚朴实、村民安居乐业……一幅幅乡村振兴新图景渐次展开,令人振奋。毋庸置疑,通过持续推进乡村振兴,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,让农村生活更上一层楼。
坚持乡村振兴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“两手抓”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,意义重大。二者不能单一进行,而须协调推进,不能孤立地干,而要统筹发力。通过聚焦重点群体、重点区域、重点工作,力争实现强机制、壮产业、促就业,全力解决制约融合发展面临的各种困难、矛盾和挑战,努力让农村生活更有奔头。同时,“两手抓”就意味着不能有偏向、搞区别对待,更不能把二者简单对立起来。做好两者的统筹衔接,要保持“行百里者半九十”的清醒,在着力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之时做好“三农”工作、增强民生福祉等工作,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效,更好提高各类资源的使用效率。因此,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二者是相互衔接、相互促进的。
结合实际找准着力点切实做实做好监测帮扶。一方面始终心怀“国之大者”,厚植为民情怀。注重因地制宜,高度关注脱贫户和“三类人群”中的外出务工人员,尤其是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回流人员,重点掌握疫情管控措施落实和回乡后生产就业现状等情况,防止因返乡后失业造成家庭收入“断崖式”下滑,出现返贫致贫情形。另一方面,持续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,坚决兜牢民生底线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纳入“三类人群”,通过安排就地就近就业、发展“短平快”产业、临时救助等措施,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,主动把政策送进群众的家门、送到群众的手里,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解决“急难愁盼”的困难和问题,真心实意地纾民困、排民忧、暖民心。
用法治为巩固脱贫成效保驾护航实现乡村振兴。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有助于巩固脱贫成果,而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能切实促进乡村振兴。通过从乡村治理入手,将脱贫攻坚中摸索形成的治理框架经过整合后,形成更好服务于乡村振兴的治理体系,健全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,用作做好乡村治理统筹衔接的支点。此外,围绕乡村振兴的战略布局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思路,统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,从而为实现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。当遇到新问题时,加快完善农业农村立法,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,并结合信息化、智能化发展需要,大力推动“智慧乡村”建设,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,形成同步发展的强大合力。
心之所向,行之所至。放眼中华大地,从黄土高原到西南小镇,从秦岭一隅到大别山区,父老乡亲们一张张幸福笑脸洋溢开怀,映照着“越过越有奔头”的幸福生活。站在奋斗的新起点,唯有以一往无前的勇气,焕发“一年接着一年干”的干劲,把乡村建设得更好,确保农业稳产增产、农民稳步增收、农村稳定安宁,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,在党和人民需要的地方绽放绚丽青春,书写新时代乡村振兴发展新篇章。(陈康)